华阳社区志愿组织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一、理论概述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社会的分化与多元性特征日渐明显。与此相适应,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及管理方式也必须发生相应的转变,即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统管一切、事必躬亲的“无限政府“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有限政府“转变。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要区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边界,该归市场与社会的就放手给市场与社会,政府轻易不要插手;该政府负责的事务政府要做好管好。有限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公共责任的减轻,反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的责任会越来越繁重。所以,政府要不断创新,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机制与社会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改善人民福祉,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经济、民主法治与公民社会成长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虽然它们发展的步伐可能并不整齐划一,但其中任何一个的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其他而长期孤军突进,这一规律是不以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及时把全党工作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社会建设被提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有远见的地方政府要认清经济社会发展大势,顺应这一历史趋势,结合当地实情,主动地顺势而动,成为引导、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公民社会发育的积极力量。反之,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有时候会成为“倒逼“力量迫使保守型的政府进行职能与管理方式的改变。
公民社会成长的标志之一是志愿精神的普及以及社区志愿组织数量的快速增长。这对转型中的基层政府公共管理造成挑战。对社区志愿组织的研究比较常用的理论是公民社会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观察社区志愿组织的社会功能可以有如下视角:
第一,公民治理的视角。在这一视角看来,政府、公民、社区组织、企业等都是公共治理的主体,相互之间是伙伴关系,通过彼此合作实现地方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社区社志愿组织是实现社区共有资源自主治理的良好组织载体;是社区居民的公共活动领域,有助于强化居民的社区意识。
第二,政府职能转变的视角。认为社区志愿组织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使政府成为公共服务的规划者、组织者和引导者,从政府依托居委会跳“单人舞”转向政府搭台、各种社区民间组织“共舞”的过程。社区志愿组织的发展不但推进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革,而且使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角色获得了重新定位,从“怎样把居民管得住”,向“怎样使居民过得好”的方向转变。
第三,和谐社区建设的视角。加强社区志愿组织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如实地反映和表达群众的利益诉求;有助于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并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主观能动性,热情地为社区民众提供服务,从而促进社区民主自治;能有效地整合、配置和利用社区闲散资源,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能对居民实际问题解决提供专业技术上的支持,促进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发展,以满足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多元化需求;有利于繁荣社区文化,各种群众文体团队吸引居民参与,不仅强身健体、娱乐身心,而且提高了社区的文化氛围,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社区自治的视角。加强社区志愿组织建设有助于促进社区民主自治,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首先,社区志愿组织是凝聚居民,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服务社区公众的重要渠道。其次,社区志愿组织是社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载体。第三,加强社区志愿组织建设是实现社区民主自治有序化的重要保障。社区志愿组织通过协商对话机制,成为政府与不同群体沟通的重要桥梁。
第五,社会资本的视角。社区志愿组织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与重建社会资本。社区志愿组织是社会资本建立和发展的载体。公民通过参与各种志愿性社团所形成的互惠、信任、合作等规范,正是维系民主和促进发展都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社区社会资本水平是社区凝聚力的体现,是党和政府带领群众攻坚克难的宝贵财富,应积极营建并加倍珍惜。
当然,并不是社区志愿组织的所有显在与潜在功能在任何条件下都是积极的,也并不是社区志愿组织数量增长了,社区志愿组织的积极功能就自然而然地发挥了。在这中间,还有很多的组织、协调、引导与辅助等管理工作需要政府去承担。如果引导管理得法,社区志愿组织就会成为社区多元治理的有效主体,反之其消极作用就会发作。概言之,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要大力促进社区志愿组织的建设,引导社区志愿组织发展,加强社区志愿组织的管理。其中,政府社会管理模式要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角色要从“运动员”向“裁判员”角色转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发挥每一个社区建设主体的积极作用,逐步建构起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成绩与问题
华阳社区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社区志愿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此倾注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资源,使得辖区内的社区志愿组织工作不断上台阶。街道从实际情况出发,招募了以机关干部、社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居民区党员和群众为主体的5000多人的常年志愿者队伍,组建了党员志愿者、清洁家园志愿者、小区平安志愿者、文明导航志愿者、轨道交通志愿者、文明巡访团、群众文化团队、关爱空巢老人服务队、关爱农民工服务队、凝聚力学会义工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志愿者等近百支功能定位各异的志愿团队,培育发展了涉及关爱特殊人士服务、环保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服务、心理服务、传播文明风尚服务、专业技能服务、家庭服务、大型项目服务、其它服务等主题内容的50多个志愿服务项目,打造了“凝聚力工程”分会义工队、德必易园“繁花之上”、凯桥绿地“心连心”志愿者工作室、湖丝栈园区“三月咖啡馆”、万众大厦“万众一心”、玫瑰坊商业街“玫瑰天使文明商户”等诸多品牌项目,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华阳社区的志愿组织用微笑服务和辛勤付出诠释了志愿精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诸多现实困难,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社区文明卫生安全的环境,增强了社区认同感和凝聚力,有效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华阳社区的一些具体举措可圈可点:
1,具有做实社区志愿组织工作的理念。社区领导重视社区志愿组织工作,确立了务实不务虚的工作理念,一切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社区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做社区志愿者,用实际行动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引领志愿风尚。
2、注重建章立制,使得志愿组织工作有章可循,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按照《长宁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中心职责》、《长宁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长宁区标准化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流程》、《长宁区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了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激励,志愿服务的评估、考核等制度体系,使志愿组织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的轨道。
3、注重品牌项目建设,发挥标杆效应。华阳社区聚焦社会面发动,总汇党、组、宣、统、工青妇、商会等各方资源,创新培育了“凝聚力工程”分会义工队、德必易园“繁花之上”、凯桥绿地“心连心”志愿者工作室、湖丝栈园区“三月咖啡馆”、万众大厦“万众一心”、玫瑰坊商业街“玫瑰天使文明商户”等品牌项目。充分发挥这些品牌项目的标杆作用,引领带动其他志愿组织的发展。
4、整合资源,打造社区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很多社区志愿组织成立后面临没有办公场所、缺乏活动场地、无力聘用专业的财会人员等困难,华阳社区专门在市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辟集中办公活动场所,作为各志愿组织办公、举办活动的公共平台,还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负责各志愿组织的财务工作。这些措施解决了诸多现实困难,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志愿组织的成长壮大。
在充分肯定华阳社区在志愿组织工作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的同时,对于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我们简单总结如下:
1社区志愿者队伍及人数少,成员结构、服务对象单一。社区志愿者队伍服务领域不宽,志愿者服务意识淡薄。社区在册的志愿者人数为5000,不足总人数的5%,志愿者队伍中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占75%左右,成员结构单一。志愿者活动以便民服务为主,接受服务对象以社区老年人为多,服务对象较为单一。很多社区民生需求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志愿组织在社区的知名度不高,志愿精神普及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2、志愿组织过度依赖政府,习惯于政府动员式开展活动,创造意识不强。政府背景下的志愿者队伍习惯围绕“中心工作”来寻求服务项目,习惯于“一下令下,万马奔腾”的服务形式,束缚了小型志愿团队的活力。社区志愿者队伍片面依附于政府计划项目,对本身项目的创新兴趣不大。
3、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出多门,影响了行政效率。目前,华阳社区没有统一的志愿组织管理机构,而是各科室分头负责线上下达的志愿活动任务,然后组织相应的志愿团队开展活动。志愿活动缺乏整合,不仅各科室疲于奔命,而且志愿团队往往多头挂靠,滋生形式主义和虚无主义。尽管由街道文明办牵头成立华阳街道志愿者工作中心,即“志愿者之家”,对接区委宣传部志愿者科的有关工作要求,配备一名事业干部,负责志愿者工作站的日常管理。但很难相信一名干部能够胜任组织管理各类志愿组织活动的所有任务。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华阳社区志愿组织的发展情况、基础条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如下三方面的建议。
(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枢纽式”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关于街道组建“枢纽式”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做法及体会,建议华阳社区组织去普陀区长寿路街道考察学习。相信这一民间组织管理形式能对华阳社区有启发,能够帮助解决华阳社区目前关于志愿组织管理存在的问题。这里把长寿路街道的基本做法简介如下:
2002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创建了全国第一家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非营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和扶持的方式,探索出“管理寓于服务、服务渗透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新体制。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作为民间组织服务与管理的枢纽和培育民间组织的“孵化器”,街道办事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提供有效保障。街道每年投入专项经费和业务经费30多万元,用于解决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开展民间组织党建和服务的工作经费。街道在长寿路繁华地段商务楼宇中专门辟出150平方米专用场地,配备相应办公设施,用于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日常工作。
该项目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团登记管理制度的创新。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载体,为街道辖区内规模较小、不具备社团注册登记条件的群众团队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一套现代化的“群众活动团队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市社团管理局联网,不仅解决了社区内大量群众团队备案登记的问题,而且通过备案登记,实现了对那些处于“三不清”状况(活动人员不清、活动内容不清、活动场地不清)的群众团队的动态管理。(2)改善和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对于已登记注册的合法民间组织,目前存在“业务部门无力管、登记机关无法管、社区街道无权管”的“三不管”现象。长寿街道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平台,扶持、培育并服务于辖区内民间组织,指导和引导民间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整合民间组织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社区居民,使民间组织成为社会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构建起“街道推动、‘中心’运作、各方参与,百姓受益”的新格局。(3)将党支部建在民间组织上,解决了民间组织的党建问题。
该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将管理寓于服务,解决了民间组织的管理与服务问题。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看,街道通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及时掌握民间组织动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了民间组织的有效管理;从民间组织自身的角度来看,“以民管民”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间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2)实现了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合作治理,降低了政府社会管理成本、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长寿街道通过向“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和各类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大量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民间组织,既弥补了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又扶持了民间组织的发展。(3)社区居民群众受益。例如,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培育、管理的长寿社区慈善超市对社区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助困、助学、助医等慈善救助,以慈善超市为平台所完成的救助功能远远超出政府传统社会救助模式的效果,既整合了社会资源、培育了社会互助精神,又帮助政府树立了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良好形象。
最显著的是:街道办事处通过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这一载体,把辖区内所有的民间组织和群众团队管理起来,指导他们承接政府职能,为社区居民开展服务工作,有效改善了政府部门行政服务人员在进行社会管理时人手少、事务多、任务重,疲于奔命却收效甚微的局面。
友情提示:长寿街道实践枢纽式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组建已经有10年的时间。十年来,这项创新的经验与教训已经充分暴露。华阳社区学习借鉴长寿街道的经验,可以在更高的起点上创新志愿组织管理体制,预期成果将更加丰硕而可靠。
(二)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成立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需要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经费,还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工资、社会保险等。而社区行政组织帮助孵化、引导、辅助其他民间组织发展也需要不少经费。所有这些经费应该纳入制度化的渠道提供,而不能是临时性的、随机安排的。这就要求华阳社区认真研究政府购买服务,使政府购买服务成为街道制度化的行政方式,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列出预算,向上级申请批准。
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责,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支付费用,用以购买其以契约方式提供的、由政府界定种类和品质的全部或部分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近年来已被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日益广泛地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在推动中国地方政府建设、增加社会福利供给、发展非营利组织、拓展公共服务的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逐渐成为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政府购买服务源于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并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普遍运用;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政府购买服务在港澳台地区也开始试行,至今已经积累了相对成熟的经验。在国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上海市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很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目前上海市最常见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形式购买和补贴制度。竞争性购买、使用者付费和公私合作的购买方式所占比例较低。各级政府用于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包括税收收入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等非税收收入。包括:1,专项业务基金;2,预算外资金; 3,财政预算等。迄今为止,只有浦东等少数区政府把购买服务的资金纳入了公共财政框架,更多的区县政府尚没有把购买服务资金纳入统一预算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在上海市各部门和各区县开展的方式、规模和程度不同,取得的成效与收获也各有差别,但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预算资源效益的提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由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者、购买者和监督者,初步实现了社会权力的回归和政府角色的转换。闸北区临汾路街道社区事务工作站,采取“一站多居”的模式,承接政府下沉的一些事务性、操作性的工作,使居委会工作从135项减少到66项,每年为街道节省工作经费30多万元。
第二,促进了民间组织发展和社会结构完善。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有目的地引导公益性民间组织发展,既为民间组织提供了经济来源,也为民间组织成长发展提供了空间,有利于“政府—企业—社会”三元结构的形成。民间组织的发育壮大改善了社会结构,有利于社会自治能力的提高。
第三,促进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民间组织根植于社会,贴近群众,反应迅速、机制灵活,能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促进了民间组织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而且带动了公共服务整体质量的提高,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直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四,促进了社会和谐。民间组织具有的专业化知识和柔性化的工作手段,更容易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同时,作为公民自治性的组织,民间组织通过自我协商、相互沟通,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民主素质和自我解决问题能力,促进社会自治。
概言之,“实行公共财政的政府采购制度,不仅为政府的职能转变提供了有效的动力与压力机制,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政府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率,并使其运作风险降至最低限度,还有效推进了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与专业化”。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西方国家中也不乏批评之声。Hodge等学者认为,政府购买的真正功效很缺乏研究,而各国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减少政府膨胀和财政赤字的上涨。凯特尔指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显著的“供给方缺陷”和“需求方缺陷”。所谓“供给方缺陷”是指,政府购买的物品或服务根本就没有预先存在的市场,市场为一小股供应商所把持,市场会受到额外的成本与效益影响。所谓的“需求方缺陷”是指,政府无法准确界定所购买服务的品质和数量,无法克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购买回受到官僚政治的影响。上海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部门的放权让利问题。在传统体制下,政府部门垄断性供给公共产品,这在部分单位及部分干部群体中,不仅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而且形成了既得利益。若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入发展,必须解决部分政府部门与干部的放权让利问题。
(2)社会团体的发育、壮大问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健康运行,需要充分的、多样的社会组织参与竞争。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小,充分的竞争市场还没有形成。社会组织普遍缺乏经验,对政府的依赖性比较强。
(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灰色地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花费大量的公共财政资金,这在有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及社会组织看来,无疑是块肥肉,在制度规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极易滋生腐败现象,从而在群众、上级政府领导等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生消极印象。
(4)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造成实际操作领域中的问题。如上海市职能部门购买“阳光”、“自强”、“新航”三个社会组织的服务,在购买社会服务的财政支付方面,上海市采取了“市级政府出政策、区(县)级政府出资金”的方式,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压力主要由区(县)级政府来承担。虽然社会工作机构的运作费用最终都是政府给予的,但实践表明,经费由市级财政统一下发与由各区(县)财政分别拨付的意义相差很大,并容易滋生行政隶属与行政干预现象。一些区(县)级政府在短期内无法看到社会工作运作效益的前提下,自然会以“我出了钱,就要你办事”的现实逻辑来置换政府服务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委托与合作的平等关系”,直接插手或干预社会工作机构的内部管理事务与具体工作安排。
(5)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管不足。 当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社会工作领域回报率的确定、成本的核算、价格的确定、服务质量标准的确定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监管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造成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向监管机构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虚假信息而使监管者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热衷于推行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市场化,是因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政府提供了包括特许经营权的审批、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权力,很容易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滋生腐败。
(6)警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搞运动”现象。中山大学罗观翠教授发现,在中央政府“要发展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庞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强势要求之下,地方政府采取了两种策略:一是找一些从未从事过社会工作,但可承担此任务的人士或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单位,马上登记成立NGO,然后把招聘社工的任务接下来;另一种方法是采用招标方式,把一些服务项目外判给商业服务机构,在短时间内开展服务。这两种策略,都类似于“搞运动”,存在很大的风险。
所以,我们在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要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既要认识到政府购买服务的优点,也要重视并防范其局限。
(三)落实社区志愿组织分类管理,引进专业社工人才
在华阳社区的一份工作报告中,反映志愿组织工作存在如下问题:1,志愿组织缺乏对志愿服务的正确认识,开展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强,管理比较混乱。2,志愿组织仅仅是围绕工作任务和上级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居民实际需求脱节。有些志愿组织只热心为会员小众服务,对服务社区大众的志愿服务活动缺乏热情。3,对志愿服务理念、知识、技巧、意义等宣传力度不够,未能使志愿服务的价值观得到社会的认同,没有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和塑造新时代的志愿者文化。4,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缺乏热情,更多是完成一种任务。5,志愿者缺乏专业培训,对社区志愿者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发展情况、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道德法规认识不清。6,没有专业人员加入到志愿者培训的队伍,一些经常性从事志愿者服务的群体没有定期的、长期的进行培训,社区志愿者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方面薄弱。
上述情况确实都存在,但其中有些是问题,有些不是问题。我们要承认社区志愿组织的成立与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其目的是多元的。有些志愿组织的宗旨就是学雷锋服务大众,而有些志愿组织就是服务小众的,他们对服务大众不干兴趣,热衷于在小圈子里活动。可见,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并不是千孔一面,对于他们的选择我们都应该充分尊重并一视同仁。这就要求,对于社区志愿组织和志愿者要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志愿组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目的、需求,有的放矢地予以组织、引导、服务与管理。这就要求社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非常精细化和专业化,而这样的工作需要专门的知识,一般的公务员可能不能胜任,所以,有必要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一般指由那些掌握专业化的科学知识、方法与技能的职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障,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专门事业和一门学科。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华阳社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上水平,必须引入专业的社工人员。一方面作为公务员吸纳,一方面向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推荐。在专业社工的参与下,志愿者将接受专业化、制度化培训,他们将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收获友谊、成就感和技能训练,参与热情被充分调动;社区民生需求将得到有效评估,并得到及时有针对性的回应;社区志愿组织的日常工作将接受专业化的指导,组织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会极大提高;志愿精神将在社区得到更加人性化的宣传与普及,专业技能人员将被有效动员并成为社区志愿者。
华阳社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资源丰富,具有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得天独厚的条件。社区领导非常重视志愿组织管理工作,已经为志愿组织工作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广大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只要我们虚心学习,方法得当,敢于创新,措施得力,就一定能把社区志愿组织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华阳社区和谐社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